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甘甜)日前,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江西省贯彻落实<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十五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了提升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办学水平、保障乡村教师待遇、深化基础教育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等一系列具有江西特色的创新举措。
《措施》提出,调整师范院校布局,优化师范院校专业结构,引导师范院校突出师范教育主业。扩大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覆盖学校范围和培养规模。加强教师培训,促进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鼓励各地出台优惠政策,支持中小学校教师在职提升学历。
《措施》要求,落实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专业标准,建立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三年轮训制度。结合省属公费师范生教育,实施“地方优师专项培养计划”,为我省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培养一批高素质教师。引导师范院校根据基础教育发展实际需要,及时优化调整师范类专业招生计划,适度增加本科层次物理、化学、地理、生物、信息科技、劳动教育等地方急需专业招生计划。
《措施》还要求,完善交流轮岗激励机制,将上一个职称或职级周期内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评选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3年以上作为选任中小学校长的优先条件;村小、教学点新招聘的教师,5年内须安排到县城学校或乡镇中心校任教至少1年。此外,《措施》还要求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强化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开辟绿色通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回原籍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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