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北京4月14日讯(记者?张欣?林焕新)在今天教育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潘伟就住房保障体系如何切实解决乡村教师群体住房困难问题表示,住房和收入困难的教师可以申请公租房实物房源或租赁补贴。
潘伟指出,教师群体通过住房保障体系来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有多种渠道和方式。首先,符合当地规定的公租房准入条件、住房和收入困难的教师可以申请公租房实物房源或租赁补贴。目前一些地方还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面向乡村教师等教师群体建设或配租公租房的优惠政策。第二,各地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文件)的各项支持政策,通过支持学校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和房屋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帮助教师群体缓解住房困难。第三,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教师群体特别是年轻教师工作一段时间后可以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据悉,去年6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在国家层面*明确提出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其中,公租房面向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供应,具体范围和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来确定,实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主要由政府提供实物房源和发放货币补贴。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坚持小户型、低租金,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主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来建设。共有产权住房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发展,供应范围以面向户籍人口为主逐步扩大到常住人口,主要是对有一定经济承受能力但又买不起商品住房的新市民和青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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